北京集中供暖延长一周 前提是不拖欠供暖费用

发布时间:2006-3-23 16:02:13 文章摘自:网络

《长城在线》 2006-3-16 9:58:13


    彭岚兰

    原计划3月15日结束的全市集中供暖将延长一周时间。记者昨天从市热力集团获悉,延期的做法是避免突然停暖给市民带来生活不便,同时也是历年的通行做法。不过这位负责人明确表示,提供供暖延时服务的前提是不拖欠供暖费用。

    按照市政府对本市集中供暖企业的规定,供暖期应该在3月15日即正式结束。但是目前北京地区平均气温为7摄氏度,热力集团才考虑适当延长供暖时间,不过此举为企业行为。由热力集团供暖的面积约占全市采暖总面积的25%左右。

    据了解, 2005至2006采暖季是从去年11月7日开始,11月15日温度达标。2005至2006采暖季北京供热主打“节能牌”,将温度控制在16至20摄氏度之间。市发改委、市燃气集团、市热力集团、市城管执法局以及各区县加大了检查力度,重点杜绝了机关、大型公建的供暖超标现象。

    2005至2006采暖季,全市总的供热面积为4.28亿平方米,其中2.9亿平方米为居民的住宅面积,供热规模比往年增长明显。来自市市政管委的统计数字称,截至目前,62357575供暖热线共接到市民热线电话3.6万余个,其中1.6万余个投诉家中温度低于16摄氏度不能达标,占到40%左右,还有两成市民是咨询有关北京供暖的政策法规。

(2006年03月16日 08:12:36) 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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